[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] 网络写作三大疑问---网络写手与传统作家大辩论
之后,一些出类拔萃的网络写手们出现了。他们以其生动而极富个性化的
语言赢得了网络世界的巨大声誉,他们的作品被疯狂转贴,他们的名字也开始
被越来越多的网友注视。很快,传统媒体也把目光投向他们。网上作品被印刷
成册,在传统出版领域也引起强烈反响。这是一次重要的转变。网络写手们突
然发现,自己的文字不仅可以赢得网友的称誉,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
。
于是,网络写手们也开始高呼起自己的版权利益了。而网络世界曾经崇尚
的自由与共享精神,看来只是人们在一无所有时的虚幻理想罢了。
赚钱还是找乐?
7月中旬,一场颇具规模的网络文学讨论会在北京城市宾馆举行。会议讨
论的主题被主办者TOM中国文学网和榕树下网络原创文学网(rongshu.com)定
名为“网络写手要不要成为传统作家”。
也许是刻意的安排,主持人采用了辩论赛的方式,把与会的重要人物分成
了两派,一边是所谓“网络写手”,一边是传统作家。由此,讨论会从开始就
陷入了网络写手与传统作家孰优孰劣的争论。现任鲁迅文学院副院长雷抒雁代
表传统作家发言,他认为传统作家的写作是严肃的,而且大都经过了一个痛苦
的磨炼过程。网络写手“心有些乱”则认为恰恰是网络写作的自由和开放的特
点,促使网络写手的思维更活跃,作品也更有新意。写手“李寻欢”的发言认
为,网络写手关键在于写作的态度不同,就像他的名字一样,“是为了寻找快
乐”,而不在乎名利。他源于武侠小说的名字在网上许多聊天室都能见到,这
多多少少也反映出网上生活的一种姿态。
话题很快转到网络文学的出版问题。作家出版社社长张胜友先生说,无论
是网上文学还是传统文学,从出版的角度讲都使用一个标准,只要符合思想要
求、艺术水准和市场需求的作品,作家出版社都愿意出版。他提到最近推出的
《智圣东方朔》销量就很好,它既是网络文学,又是传统的历史小说。
就此问题,网络写手“宁财神”认为,以他的经验网络写作与传统方式最
大的区别就是在网上不拿稿费。他认为在网上创作与传统方式没什么差别,“
有时候一晚上能写一两万字”,但让他感觉不平衡的是:为什么同样付出辛劳
的写作,却得不到相同的回报?作家赵凝说,“如果网络能和传统途径一样支
付稿酬的话,那么我宁愿成为一名网络作家。”
至此,争论双方似乎在“赚钱”这个问题上殊途同归了。也就是说,网络
写手向传统作家转变的重要依据就是是否有经济收益,而且在这个前提下,本
次讨论会的主题完全可以反过来设问:传统作家是否也要变成网络写手呢?答
案当然是肯定的,只要能挣到更多的钱。
网络小说有没有版权?
此次讨论会之前,榕树下网站与中国社会出版社的版权之争已经引起了广
泛讨论。由于在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六本的网络系列丛书中,发现若干
文章选自榕树下网站作品,作者却对此一无所知,而且从未收到稿酬及样书。
榕树下网站经作者授权起诉该出版社。
针对此事,有关网络版权形成两种看法:其一,认为传统出版社出版网上
文字作品,当然应该按照出版法规支付稿酬,因为出版书籍是牟利行为,所以
说网络版权应该尊重;其二,不赞成网络版权一说。网上作品是在资源共享的
基础上自由传播的,而且恰恰因为自由转贴的原则,网上作品才得到了最大可
能的传播效果。原创者一旦把作品放在网上,就应该遵循共享和自由传播的原
则,同时他也自愿放弃了获利的可能。
张胜友先生是网络版权的支持者。他认为,目前网络写手拿不到稿酬的原
因是网民阅读他们的作品是免费的。而出版社出书,读者要拿钱买来阅读,差
别就在这里。据他说,目前作家出版社正与香港一家网络媒体讨论合作,“网
上阅读器已经研制出来了,这是电子出版的重要步骤,阅读器是要收费下载的
,这样网上版权就可以实现了。”
张胜友说,无论是在网上,还是传统的出版业,都要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
。“我们其实不应该分什么传统或网上作家,无非就是发表场地不同而已。”
他认为一旦网上的版权制度及相应的技术要求实现以后,网络写作与传统写作
就没有什么界限了。
是卡拉OK还是祟高理想?
有关网络写作,网上流传着一个精当的比喻。网络之于写作,如同卡拉OK
和唱歌。从前人们只能聆听歌唱家美妙的歌喉,但卡拉OK出来后,任何人都可
以高歌一曲了。那么有网络之前,写作并且发表文章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的
,但是网络了带来空前的自由,无论什么样的观点、什么样风格的文字,都可
以拿来自由交流。与由几个凤毛麟角的歌唱家主宰的世界不同,卡拉OK的世界
让大众成为了表演者,而不仅仅是旁观者;而在网络世界,网民直接由观众变
成了网络舞台上的舞导者。
被称为网络写手的三架马车之一的邢育森说:“我必须感谢网络给了我这
样一个自由的空间,这就像农民能去耕种自留地,商人可以做个体经营了,我
终于能够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。”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邢目前还在担任一家
网络公司的CEO,对他来说,网络写作纯粹是业余爱好,“当然这是我生活的
重要部分”,他说,但他没有指望靠在网上写作成名立腕。
同样,网名为“Pass”的刘海江本人的身份是几家网站的合股人,他曾创
作过《湘女多情之八天七夜》等网上作品,颇受网友关注。刘海江觉得“网络
写手”和“传统作家”这两个概念本来就非常模糊,“确切来说,今天的话题
主要是职业作家和非职业作家的区别,在网上可能业余作者更多。”业余作者
把写作当作乐趣,较少功利心,而职业作家是靠写字吃饭的,自然会关注版权
稿酬之类的事情。
但是,不在乎版权并不等于版权本身就没有价值。在讨论会最后,主持人
要求嘉宾用一句话总结自己的观点。在与中国社会出版社的诉讼中起关键作用
的网络写手“宁财神”不无嘲讽地说:“我现在的最大愿望就是赶快出本书,
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。”宁财神肯定说出了不少兢兢业业的网络写手的心声。
只要我们依旧承认作品是个人财产,就无法不让作者去要求自己的版权。没有
人愿意坐视别人用自己的成果去挣钱而自己保持沉默,这样只能助长人们牟取
暴利的欲望。这是个不争的事实。
不过人们仍然很难想象,网络版权到底会对网络世界构成多大的影响?它
起作用的界限在哪里?莫非会有一天,当一个网友在聊天室里向宁财神或者李
寻欢发过一条信息后,竟会回递来一个帐单界面,告诉你“为了尊重网络版权
,与知名写手聊天须付5美元。”
所谓网络写手,最初也无非是一名普通网友,假如那时的网上世界就严格
遵循版权原则,相信他们作品的传播范围也绝对不会想现在这样广泛。如今名
声大了,于是就要改变规则,当他们声嘶力竭地声讨传统媒体侵犯版权破坏规
则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网络世界的共享原则和自由精神也可能随之烟消云散了
呢?
网络最终会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?目前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。但已经有
更多的人从网上得到了现实世界所得不到的“东东”,不论他们是想赚钱、娱
乐,还是要实现崇高的理想,可以肯定的是,它已经拓展了人们的生活空间。
还是卡拉OK的比喻,不论歌者的嗓音是圆润悦耳还是声如驴鸣,他总归是拿起
话筒开口歌唱了。与大众的快乐相比,那些偶然从歌厅里唱出来的星星们并不
具有绝对的价值。
网络写作使每个人成为参与者,这比其他问题都重要。